( 李佳)日前,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妇女联合会表彰了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其中,利川市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副股长蒲琴荣获“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”称号。 蒲琴,2015年加入司法行政队伍,先后在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等多个岗位锻炼。自参加工作以来,她忠于职守,善做善为,富有爱心,乐于助人,不忘初心,甘于奉献,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。截至目前,她已累计参加普法宣传活动120余场次;办理涉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事项100余起,为16000余妇女儿童提供了法律咨询,参与调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20余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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