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 李浩然)企业年公示,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、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,是威慑清查不法企业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手段。 利川市按照“企业自主、引导帮扶、信用约束”的原则,建立企业信用监管长效机制,加强引导市场主体按时年,通过发放年倡议书、短信电话提醒、现场指导服务、上门指导服务、刊登年公告等多渠道宣传年。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,培养市场主体形成按时自主申的习惯,强化市场主体履行年义务的主体责任。 按相关规定,凡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,应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送年。截至目前,全市企业应11856户,已7007户;个体工商户应57863户,已43860户;农民专业合作社应3574户,已1453户。 了解,年公示工作结束后,利川市将对未按规定年的市场主体,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,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连续三年未年公示的企业,按照法律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 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(标注经营异常状态)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、授予荣誉称号、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。银行信贷、合同签订、海关通关、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的影响。 |